公告公示
发布时间:2022-12-21 10:56:28 来源: 点击率:次
来源:水文处(省节水办)时间:2022年12月21日 19:09
2022年,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积极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全面节约战略,聚焦农业农村、工业、城镇、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,大力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。经过市级技术评估和省级审核,都江堰市等25个县(市、区)达到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,拟推荐为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。
根据水利部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四川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。联系人:高鹏18190706620。
成都市:都江堰市、天府新区、彭州市、简阳市、大邑县、金堂县;
攀枝花市:西区、米易县;
绵阳市:平武县;
德阳市:中江县;
南充市:营山县、阆中市;
乐山市:五通桥区、井研县;
广安市:岳池县;
宜宾市:叙州区;
达州市:达川区;
巴中市:平昌县;
资阳市:雁江区;
眉山市:丹棱县、仁寿县;
甘孜州:泸定县、乡城县、得荣县;
阿坝州:九寨沟县。
四川省水利厅
2022年12月21日